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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半前的十月某日清晨,先是被從遠而近從小聲到大聲的消防車鳴笛吵醒,想說既然醒了就乾脆去上一下廁所。廁所離走道近,聽到走道人聲、腳步聲、呼救聲四起,這才確定原來消防車的目的地就是這棟大樓。



回床上搖醒太太,兩人只拿了外套與包包就跟著疏散人群往一樓移動。雖然沒有立即的濃煙或火焰影響逃生,不過十二層每層二十五戶的舊套房式大樓還是會讓人擔心燒出意外。此時已有水瀑從樓上瀉下,大概知道起火點是我們樓上。

回到巷口的早餐店,一邊看消防隊灌救一邊看新聞報導,一邊寫簡訊給公司請假,完全沒料到小小的火災接下來會發生的大水災。我猜整個火災大概只花了不到一個小時就撲滅了,不過撲滅火源用的水大概清了一整個早上才清完,我們剛好離火災樓層近,所以積水嚴重,塑膠地板全部分離。

我們就是這樣才決定搬家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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